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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14期)

来源: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  14  期

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发挥财政职能  为创城保驾护航

    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把创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财政系统贯彻落实举措,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聚焦重点环节,加大创城经费保障力度。围绕重点实施12项工程,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整合资金,全力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今年以来,市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91万元,用于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经费支出。其中,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79万元、对外宣传经费300万元、文化产业专项经费200万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专项经费60万元、平安本溪建设工作经费70万元。同时,支持公共文化领域投入资金8319万元,重点保障公共文化场馆及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和重点旅游项目提质升级;支持全市乡村少年宫建设,2011年至今累计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27所,乡镇覆盖率达到96%。

  二、优化整合资金,加大城市基础建设投入。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本级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方式整合资金,筑牢创建坚实基础。今年以来,累计投入27.66亿元,用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259公里,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5个;支持生态立市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深化“平安校园”“文明学校”“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等项目建设及城市环卫、绿化以及市政设施维护等方面,持续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大力推动城市建设;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生活水平,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给予老年人、军人、学生等群体乘车补助,着力提高市民满意度和幸福感。今年我市购置新能源车309台,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的议定要求,每年将给予购车贷款给予贴息,进一步推进城市绿色交通建设。

  三、坚持多措并举,积极营造浓厚创城氛围。坚持实打实,在点点滴滴中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大创城宣传力度。向全市财政系统发出“携手共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号召财政队伍争做“文明城市的倡导者、文明创建的推动者、文明工程的引领者、文明行为的实践者”。市电视台以口播方式全文播报、我市主流媒体公众号《早安本溪》全文发布、本溪日报头版刊登我局倡议书,影响广泛、反响热烈。同时,在本溪文明网发布“财政青年在行动奏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强音”信息,本溪日报头版刊发相关信息。聚焦生态立市战略,开展“生态立市 绿美家园”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生态立市·绿美家园”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共拆除违规小招牌5块、废弃横幅3条,清理积存垃圾近20袋,清除“牛皮癣”20余处,以干净整洁的“小环境”构建美丽和谐社会的“大环境”。同时,组织开展“为城市添绿,为党旗增辉”义务植树活动,党员干部前往平顶山植树点开展“为城市添绿,为党旗增辉”义务植树活动,引导财政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生态立市建设。开展“学史力行办实事 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文明出行2000余人次,劝阻横冲马路行为10余起,解答路况询问15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