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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20期)

来源: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7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  20  期

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立足监督创实绩  浇灌创城责任田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齐头并进,创建文明单位与创建文明城市一体跟进,聚力正风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清廉本溪”建设实绩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浇灌好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田”。

  一、强化政治监督,为创城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在政治监督上发力,以政治生态建设带动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建设,助力打赢创城攻坚战。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督,制定出台疫情防控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印发提醒函21份次,下发督办书57份,问责14人。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政法、国企、金融、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强化换届风气监督,研究制定《本溪市纪委监委坚决落实“三个担当”进一步做好市县乡换届风气监督20条措施》,旗帜鲜明支持实干,激励担当。聚焦优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清廉指数(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日常化。

  二、保持高压反腐,为创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始终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创城工作和作风建设的最高标准,持续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69件,处理284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愁难盼”问题,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印发《本溪市纪检监察系统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任务清单》,梳理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推动作风建设,为创城营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顽疾,锁定重要节日、关键节点,做足提醒提示、做实明察暗访、做强通报震慑,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0件,处理356人。持续开展“走百企、督百事、解百难”专项行动,建立企业联络员直报制度,接续开展“方便群众办事”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结合专项行动发现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的情况及时整治。有效推动整治停车收费“微腐败”问题,促进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制度完善和有效治理,以治理实效回应创城工作中的群众关切。组织开展全省“清风传家故事会”来溪宣讲活动,弘扬廉政文化,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四、坚持内外兼修,推动文明创建长效化。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推动委机关党建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创促建、以创促改。推动宣传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机关电子屏播放《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行为》《文明祭祀》《杜绝餐饮浪费》等40余次。主动参与社会服务,组建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先后开展“学雷锋”、“扶贫送温暖”、“清洁本溪爱我山城”、“市直机关包社区 结对共创文明城”等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传统节日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先后举办妇女节才艺讲座、“唱支山歌给党听”小视频制作、“共庆百年新时代 砥砺奋进新征程”新春短视频展播以及机关演讲比赛等活动。把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关切,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年元旦、春节,机关工会坚持“三必访”,组织开展扶贫帮困和“送温暖”活动,让职工切实感受到集体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