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第30期)
本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简 报
第 30 期
市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市公安局启动“五五三三二二”工程
助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为深入推进“创城”工作,市公安局围绕重点任务,创新工作载体,推出“五五三三二二”工程,全力打造具有公安特点、地域特色的“创城”样板,做到以点带面、以面及全,实现“创城”工作升温提速,形成全警齐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打造五条严管示范路。市公安局结合主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在东明路、解放路、胜利路、峪明路和人民路打造五条严管示范路,将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车窗抛物、违法停车;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以及摩托车、电动车穿插抢行、逆行、无牌无照、不佩戴头盔等,纳入重点违法常态整治。进一步规范路边停车泊位设置、合理维护道路交通设施,组织志愿者服务活动,劝阻不文明行为,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打造五个派出所试点。本溪县公安局、桓仁县公安局,平山、明山和溪湖公安分局各选择一个派出所作为试点,聚焦“交通秩序治理、清理整治小广告、打击民生小案、防范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整治校园周边秩序、开展控犬专项整治和加强网吧等营业场所管理”八项重点工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开展“创城”任务,打造典型经验,力争形成多点开花、全面结果的良好局面。
打造“一区一县一企业”三个样板。市公安局按照“一区一亮点、一县一品牌”的原则,将在溪湖区、本溪县和本钢集团,打造三个公安机关“创城”样板。溪湖公安分局和本溪县公安局围绕“创城”工作任务,立足公安职能,结合本辖区社会治安实际和人民群众期盼,有针对性地确定“创城”攻坚目标,通过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市“创城”任务整体提质增效。市公安局交管局积极对接联系本钢集团,争取公交集团的大力支持,为本钢职工打造定制化公交线路,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驾车出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规范本钢周边停车秩序,缓解行车难、停车难问题。
推出“三个一”活动。即一次倡议、一次承诺、一次宣传。发起一次倡议。动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以最佳的状态、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力度,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城”工作之中,在全市各行业部门中争先锋、打头阵、当排头,为全市树立标杆、打造样板。进行一次承诺。全体民警作出承诺,在“创城”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言出必行、有诺必践。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跟进督导,从严内部管理,严查民警及警辅人员驾驶无牌车辆、违章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灯下黑”。开展一次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公安机关的“创城”举措,展示工作成果,向全社会彰显公安机关“创城”工作的信心、决心和力度,让群众真正看到公安机关取得的成效。
实行“两长、两制”工作模式。即实行“路长”“片长”和“实名制”“网格制”工作模式,实现“创城”工作无缝衔接、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实行“路长”,全市主次干道、街巷路和无名路,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分解落实到交警、巡特警部门和主城区分局,由相关警种部门和各分县局领导、派出所领导班子和社区、治安民警分别担任路长,负责对辖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实行“片长”,依托五个派出所试点打造,将辖区“创城”任务划片包干、落实到人。由各分县局、派出所领导班子和社区、治安民警,分别担任派出所辖区“创城”任务的“片长”,把区域“创城”工作任务由各级领导和民警包保负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实行“实名制”“网格制”,依托“片长”“路长”,将辖区交通和区域连接起来、织密网络、覆盖全面。每个社区、街道、楼院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拴住定位、责任到位,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