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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宗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市民宗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备设立

1.执法事项名称:宗教活动场所的筹备设立

2.执法类别:行政审批

3.实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4.受理、审批机构:本溪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5.申请材料: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三)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四)必要的资金证明;

(五)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六)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6.办理时限:30日

7.办公时间:工作日

8. 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办公地址及电话: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电话:42897591  

二、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1.执法事项名称: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

2.执法类别:行政审批

3.实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4.受理、审批机构:本溪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5.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提出申请的宗教团体或者寺观教堂的情况介绍,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传承、历史和宗旨,拟举办宗教教育培训的地点、教育培训计划;

(二)授课人员的简历、学历证书;

(三)教育培训大纲、课程设置情况和所用教材、讲义等;

(四)经费主要来源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

(五)教育培训场地等基础设施和设备情况说明;

(六)管理组织成员和主要负责人情况,有关规章制度。

6.办理时限:20日

7.办公时间:工作日

8. 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办公地址及电话: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电话:42897591  

 

 

 

    三、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1.执法事项名称: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2.执法类别:行政审批

3.实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4.受理、审批机构:本溪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5.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

(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

(三)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

(四)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材料;

(五)建设资金说明。

6.办理时限:20日

7.办公时间:工作日

8. 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办公地址及电话: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电话:42897591  

 

 

 

 

   四、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1.执法事项名称: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  

2.执法类别:行政审批

3.实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4.受理、审批机构:本溪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5.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地点(路线)、起止时间、责任人,参加活动的人数、参加活动的人员所在地域构成;

(二)安全工作方案,包括安全工作组织系统、安全工作人员数量和岗位职责,场所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食品卫生安全措施,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三)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的说明;

(四)责任人对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及活动的场所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的说明和承诺书;

(五)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拟使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场所的,提交场所提供方同意使用的证明。

 

6.办理时限:15日

7.办公时间:工作日

8. 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办公地址及电话: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电话:42897591  

 

 

 

 

 

 

 

 

 

 

 

 

 

 

 

 

    五、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1.执法事项名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2.执法类别:行政审批

3.实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4.受理、审批机构:本溪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5.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捐赠金额、捐赠目的;

(二)捐赠组织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材料;

(三)捐赠使用计划。

6.办理时限:20日

7.办公时间:工作日

8. 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办公地址及电话: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电话:42897591  

 

 

 

 

 

六、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1.执法事项名称: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2.执法类别:行政审批

3.实施依据:《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4.受理、审批机构:本溪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5.申请材料:

除应当提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成立宗教团体所在地本宗教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本宗教的主要经典、教义、教规和历史沿革资料;

(三)拟成立的宗教团体组成人员的情况说明。

6.办理时限:20日

7.办公时间:工作日

8. 按《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办公地址及电话: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4号

            电话:4289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