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烟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本溪烟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重大执法决定项目 | 法律法规依据 | 审核内容 | 送审资料 | 备注 |
1 | 重大行政处罚 | 包括依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或不予行政处罚、移送等决定;依法作出的变卖等处理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28、29、30、31、32、33、34、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64条 |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是否具有管辖权; (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定性是否准确,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规范; (五)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执行裁量基准是否准确; (六)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七)相关文书制作是否合法规范; (八)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一)行政处罚类文书卷宗、证据材料; (二三)法制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
2 | 重大行政许可 | 包括作出的准予或不予新办、延续等决定;作出的撤回、撤销等决定。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45.46.47条 | (一)是否属于本单位许可权限范围; (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三)决定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理由是否充足,证据是否确凿,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适用依据是否准确规范; (五)受理、核查等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六)相关文书制作是否合法规范; (七)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 (一)行政许可类文书卷宗、证据材料; (二)法制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