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第2批 )
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2批 2018年11月13日)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10000201811050147 | 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在本溪县青石岭村东岭沟非法毁林700亩\林木6000株,非法占地700亩堆放碎石,污染物随雨水直接流入太子河,造成河水污染 | 本溪市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人举报陡岭沟区域林地被毁坏问题属实,经查系原青石岭铁矿所为,通过调取林业台帐,确认在陡岭沟范围内占用总面积280.017亩。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在青石岭铁矿原破坏处实施返渣问题存在,实际占地63亩,而非举报的700亩,但该处原破坏行为系青石岭铁矿所为,且已被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2012年就该地块破坏林地行为做出的技术鉴定书,确认当时该处已无树木。2007年至2012年,本溪市、县森林公安局先后对青石岭铁矿破坏林地问题处理26次,其中行政处罚的24次、123.7125亩;立为刑事案件2起,追诉156.3045亩。举报件所称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在陡岭沟非法毁林700亩\林木6000株从目前掌握情况和所存资料,无证据证明其事实存在。污染物随雨水直接流入太子河,造成河水污染问题不属实。该采矿区的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不涉及生产废水,剥离的渣土在矿区内露天堆放,在采矿区下游两沟之间距公路约500米设置了挡土墙。现场看,从挡土墙底部流出的控山水,顺着穿过公路的涵洞流进太子河,水质澄清,在河沟内及两侧未发现有渣土痕迹,可以认定近几年内不存在污染物随雨水直接流入太子河,造成河水污染问题。 | 基本属实 | 2007年至2012年,本溪市、县森林公安局已经对青石岭铁矿破坏林地问题做出处理;针对上述青石岭铁矿破坏的280.017亩林地,本溪县政府责成本溪县林业局负责植被恢复工作,计划2019年5月开始,2020年末完成治理工作。本钢矿业公司松树台铁矿也对矿界内9.78公顷区域提前进行植被恢复工作,计划2019年5月开始实施,2020年末完成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