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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9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市工作协调组 发布时间:2018-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9批  2018年11月2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120020

火连寨高城村黑马化工厂偷排工业废水,污染附近地下水。

本溪市

溪湖区环保局于11月13日下午15点组织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突击检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企业产品为苯甲酸钠,生产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均循环利用。清洗车间地面和设备产生的水经车间内地沟流入回收池中,再加入活性炭脱色,水清后打入合成罐回用于生产加工。企业有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沉淀后回收至锅炉车间储水罐内生产使用。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施肥。因此,生产环节不排放废水,也不存在偷排问题。另外,委托第三方对该企业的附近地下水进行监测,共抽取2个地点水井检测,1#(院内)位于厂内西侧、2#(院外)位于该厂正门前一民居内.检测结果显示:1#(院内)、2#(院外)监测点位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18-2017)。所以,不存在污染附近地下水现象。

不属实

2

D210000201811120031

彩星路彩玉小区4号楼东侧的废品收购站,装卸废品时噪声很大,且经常焚烧废品,异味扰民。

本溪市

大气,噪音

2018年11月13日经溪湖区服务业局、彩屯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该废品收购站有溪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无溪湖区服务业局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属无证经营。该收购站在平时拆卸和装卸废品时确实有产生噪声现象,有焚烧废电线行为。

属实

11月15日,溪湖区服务业局对其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待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后方可经营。经营者孙万水也做出书面承诺,保证今后文明装卸车,不再燃烧废品。
彩屯街道办事处已设专人督促,彩发社区派人每日巡查,发现反弹及时处理。

3

D210000201811120051

东兴街道办事处院校社区金达家园5号楼地下室因常年雨水倒灌,导致地下室积水严重,散发刺鼻气味。

本溪市

水,大气

2018年11月13日,明山区城管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对烟道、下水管线等仔细排查,发现5号楼地下室异味来源主要是由于该地下室入口没有完全封闭,造成雨水冲刷,污水倒灌,产生异味。

属实

2018年11月7日至10日,开发商已经组织人员将地下室内污水全部吸出,进行了彻底清理。11月14日至16日,业主对地下室入口采取加盖等方式进行了封闭处理。

4

D210000201811120078

一栋桥厂区本钢连扎厂北部库房距居民约200米,剪切机24小时连续作业,噪声严重扰民。

本溪市

噪声

经本溪市环境监察局现场调查,本钢集团热连轧厂北部库平整机组位于库内的最南端,北部库厂界与居民住宅直线距离约461米。2018年11月18日,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本钢热连轧厂北部库东侧厂界(相对投诉居民住宅方向)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昼间48.4分贝、夜间48.5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规定。故本投诉案件为不属实案件。

不属实

5

X210000201811120027

平山区釜山温泉和清水湾洗浴中心使用燃煤锅炉,无环保治理设施,冒黑烟,污染大气。

本溪市

其他污染,大气

未办结


未办结


6

X210000201811120048

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岱金峪村李树宏选铁场尾矿粉尘污染环境,采矿毁坏耕地,造成村民饮水井枯竭。

本溪市

大气,生态,水

“尾矿粉尘污染环境”不属实。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岱金峪村李树宏选矿应为本溪市宏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法人代表王艳。2014年前,选矿厂产生的尾矿排入歪头山铁矿尾矿库内。2014年后,选矿厂进行技术改造,新建尾矿干排生产线处理尾矿,将干排尾矿回填至矿区的采空区内。目前已对回填区域内绝大部分尾矿进行了覆土,部分区域已新生植被,环保验收监测数据显示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标准要求,不存在尾矿粉尘污染环境问题。“采矿毁坏耕地”不属实。2009年11月宏鹏矿业公司与岱金峪村委会签订协议,一次性支付土地补偿金268.98万元,范围为采矿权范围内土地(含耕地2.02公顷)。经现场踏勘,宏鹏矿业实际使用耕地0.6341公顷,目前用于停放车辆及搭建临时休息工棚。村民饮水井存在枯竭,2005年起,为解决村民自家水井枯竭问题,由该矿业公司为受影响的61户村民送水。2015年,高新区启动该地区(含61户)棚户区改造工作,到目前为止,受影响的61户村民已搬迁38户,剩余23户。

基本属实

下一步,高新区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如村民不愿参与,将继续采取为村民送水的方式,保证村民用水安全。

7

X210000201811120049

林家崴子鑫海龙五金经销处无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倾倒废钢渣,生产废水直排太子河。

本溪市

水,土壤

举报案件提到的林家崴子位于溪湖区东风办事处郑家街沙窝地区滨河北路沿线,举报现场位于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证的范围之内,为工业废渣堆放区,该场地内存放的生产设备均已废弃、闲置、未使用。2018年11月13日溪湖区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郑家沙窝林家崴子地区进行现场复查,对场地周边及太子河沿岸进行现场监察,现场不存在生产过程中倾倒废钢渣情况,无工业废水偷排太子河情况。


不属实

8

X210000201811120060

平山区南兴路5号楼投诉新建铁路沈丹客运专线距离居民楼仅10米,光污染、噪声、电磁辐射、火车震动等问题扰民严重。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投诉,问题未解决。

本溪市

其他污染,辐射,噪音

经本溪市交通局调查,南兴路5号楼距沈丹客运专线最近距离11.25米,符合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10米的城市市区安全距离要求。沈丹客运专线运营时间为早6点至晚9点半,夜间运行开启车灯时间仅为2至3个小时,而且运行时产生的光源基本会被声屏障遮挡,弯道和坡路路段运行时产生的光源会逐渐分散减弱,不会对住户造成影响。客专在站台与南兴路5号楼之间以低于60公里/小时车速运行(进出站速度较慢),时间不足两分钟,同时该区域还安装了声屏障。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1日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是南兴路5号楼噪声昼间最大值60.2分贝,满足标准限值要求。2016年3月对沈丹客专本溪段沿线的电磁辐射检测结果为27.5KV,符合国家标准。2017年本溪市交通局相继咨询了权威部门和机构认为,铁路客专设计就是减振结构(钢轨采用无缝连接、桥梁梁体采用橡胶支座与桥墩台连接、钢轨下采用高密度橡胶垫),振动可以忽略。

不属实

9

X210000201811120063

明山区东兴街道东兴社区东山小河背沟有村民私自毁林扩地,破坏生态环境。

本溪市

生态

2018年11月13日,明山区林业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到现场调查,举报案件反映的是史学志村民。2013年史学志从小河背沟居民张彦宝手中购置房产一处。因房屋靠近山体,经常有泥土滑坡,2018年11月11日,史学志对房屋周边土地进行平整。经GPS测量,史学志住房及平整场地面积共占用林地500余平方米,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属实。但因林地地表未种植林木,投诉人反映毁林问题不属实。

基本属实

针对史学志非法侵占林地行为,明山区林业局已于2018年11月14日对史学志依法立案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