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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2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市工作协调组 发布时间:2018-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12批  2018年11月24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1150011

本钢厂区外露天堆放煤炭,没有苫盖,造成扬尘污染。

本溪市

大气

未办结


未办结


2

D210000201811150038

明山沟56中终点站附近的骆驼岭山上五、六十年树龄的树木被老百姓私自乱砍滥伐,用于种地、建违建。

本溪市

生态

骆驼岭为明山区与溪湖区的一处分界岭。经溪湖区、明山区分别对明山沟56路终点站至骆驼岭山沿路两侧现场调查,未发现山林树木被老百姓私自乱砍滥伐的现象。但溪湖辖区内发现小开荒12处、乱搭乱建窝棚6处。

基本属实

溪湖区城建局、综合执法局、河东街道办事处、峪前社区已经将该区域小开荒及乱搭乱建的窝棚全部拆除。峪前社区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禁居民在山上小开荒和乱搭乱建,并对该区域持续巡查看护,防止问题反弹。

3

D210000201811150055

东沟路第三生产队有一炼铝厂,夜间生产时排放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本溪市

大气

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是本溪市南芬郭家明星福利铸造厂,该厂位于南芬区南芬村东沟4组,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30平方米。主要从事铝铸件制造,主要产品为铝锭,年产铝锭1300吨,生产工艺是电炉熔炼后浇铸冷却定型,电炉采用水除尘设施。2016年10月在本溪市南芬区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该厂因经营者病故于2018年3月份停产。2018年11月17日,南芬区环保局对举报问题进行夜间现场核查,该厂仍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迹象。停产前,南芬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并未发现该企业排放刺鼻气味。

基本属实

为加强监督管理,南芬区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复产前要向环保部门报告。

4

D210000201811150060

火连寨镇高程寨村二组的黑马集团生产添加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导致村民井水被污染;该企业每天早上七点和下午五、六点排放刺鼻废气,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本溪市

大气、水

本溪黑马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苯甲酸钠,设计生产能力为5000吨/年,主要原材料为苯甲酸、氢氧化钠溶液(浓度30%)。经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生产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均循环利用,清洗车间地面和设备产生的水经车间内地沟流入回收池中,经活性炭脱色后打入合成罐中用于生产。企业有一座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施肥。因此,生产废水不外排,全部循环使用,也不存在偷排问题。2018年11月14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院内水井和院外居民家水井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18-2017),不存在污染附近地下水现象。11月17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又对企业锅炉和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恶臭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要求。同时,溪湖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也未在企业门口闻到刺鼻气味,但企业车间内原材料有少量刺激性气味。

基本属实

溪湖区环保局要求企业要加强管理,苫盖好原材料,尽量减小气味排放。

5

D210000201811150067

中国铁塔公司本溪分公司在金山街道办事处武山社区15号楼5单元7楼19号楼顶建发射基站,一共六个,辐射非常大。去年反映过,至今没有解决。前几天再次反馈,铁塔公司说发射装置属于政府公共设施,不能拆除。铁塔公司属于盈利单位,未经小区居民允许的情况下建立基站,严重侵害小区居民利益。再次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基站,恢复楼顶原状,并把防水做好。

本溪市

其他污染,辐射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金山街道办事处武山社区15号楼5单元7楼19号建有铁塔公司6个发射基站,经向铁塔公司核实,2017年11月27日,6个发射基站已在辽宁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备案,铁塔公司专门进行过辐射污染监测,实测为0.0002μW/ c㎡,国家标准为40μW/c㎡,其强度约为太阳光的千分之一,基站电磁波向水平方向发射,垂直方向的强度几乎为0,不存在辐射超标问题。经进入投诉人家中查看,确有屋顶墙皮脱落现象,未见水渍。投诉人所住房屋与基站建设位置相距近10米,无法确定房屋漏水问题与建设基站有直接关系。

不属实

关于基站安装导致楼顶漏水问题,因投诉人所住房屋楼顶与基站建设位置相距近10米,无法确定房屋漏水与基站建设是否有直接关系。武山社区15号楼为老旧小区,为帮助该住户解决房屋漏水问题,由武山社区负责协调属地房管所,申请对该住户楼顶进行防水维修。

6

D210000201811150080

钱师傅镇一道沟、二道沟、三道沟附近有很多厂子夜晚生产,释放不明气体,粉尘大,污染环境。

本溪市

大气

未办结


未办结


7

D210000201811150111

本溪市本钢球团厂准备在南山路盘道社区91栋北侧建厂,选址距离居民区不足100米,居民区担心建成后有污染,要求企业另行选址。

本溪市

其他污染

本溪钢铁公司南芬球团厂已经于2015年11月停产,2014年5月更名为本溪南芬鑫和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经查,该企业确实离最近居民区不足100米,目前企业已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对“本钢板材200万吨氧化球团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采用天然气替代燃煤,球团生产线全流程使用天燃气,并新增脱硫、脱硝工艺和设施,同时对现有除尘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对厂内堆场、配料室、干燥机室、皮带通廊等厂房、建筑物和噪声源采取封闭措施,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降低厂界噪声。2018年9月18日,企业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告。该项目已委托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改造工程设计,待改造设计完成后,将依法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和公众参与调查。环评报告中将对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进行测算和评估,并将依法对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予以动迁安置。该项目属于黑色金属冶炼项目,将由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进行环评审批。

基本属实

南芬区工作协调组要求企业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合理处置周边居民诉求。

8

X210000201811150008

桓仁镇六合村王某某承包大二户来沟西山林地,私售修建墓地,森林破坏严重。

本溪市

生态

桓仁镇政府、桓仁县林业局和县民政局到现场调查,经调查,桓仁镇六河村村民王晶仁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无偿同意其亲属周强和石印杰在桓仁镇六河村大二户来西山(个人承包山40亩)林地内葬坟两处(一处1盔土坟,另一处3盔土坟),占用林地48平方米,但未采伐树木。

属实

桓仁县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王晶仁进行了行政处罚480元。桓仁县林业局和桓仁镇政府将加强对王晶仁承包林地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9

X210000201811150031

欧洲城7号楼1单位附近的赢心大厦院内有一供暖换热站,泵房噪声扰民。

本溪市

噪音

11月16日,明山区环保局现场调查,地工路欧洲城一期6号和7号楼外侧与赢心大厦之间,确有一处供暖换热站,换热站在一栋独立二层楼内。该楼一楼内有电锅炉和加压装置各一台,为赢心大厦供暖。为进一步明确噪声对居民影响,明山区环保局委托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距离泵房最近的6号楼环境噪声进行监测,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分别为49.6分贝和45.3分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基本属实

虽然噪声监测不超标,但仍会加强日常监管,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10

X210000201811150102

高关镇刘某某等人在高官地区盗伐国有林1130亩,在偏岭、小市、清河城、富家楼、黑龙江等地也有盗伐国有林地的行为,数目不详。

本溪市

生态

本溪县森林公安局、高官镇政府、清河城镇政府、小市镇政府、清河城实验林场、国有太子河林场、国有小市林场等相关部门对档案资料、卷宗材料进行了查阅,并对相关镇政府林业站和行政村、国有林场护林人员进行核实了解,近年来,在高官、清河城、小市等区域未发生过类似于投诉案件中提到的盗伐国有林1130亩案件。本溪县林业局还调取了本溪县森林公安局近三年来处罚记录,涉及到高官镇违法犯罪案件1起,犯罪嫌疑人为高官镇新农村村民刘某阳。刘某阳于2017年6月至7月间伙同他人盗伐国有太子河林场林木73株,蓄积35.8立方米,目前刘某阳已被批准逮捕。但和投诉中提到的刘某某是否为同一人无法确定。

基本属实


11

X210000201811150110

思山岭黄板峪村松石文化园附近贾某某、黄某某合伙开办的养猪厂,异味严重扰民,污染环境。

本溪市

2018年11月17日,南芬区动监局、环保局、思山岭街道办事处现场核查,发现养猪场确有异味,举报情况属实。举报人反映的养猪场为众诚养猪场,位于南芬区思山岭黄柏峪村3组,占地面积1196平方米,建有厂房530平方米,库房60平方米,2017年10月在网上进行备案,备案号:201721020200000007。该养猪场坐落在山脚下,距当地居民200多米左右,养猪场现存栏生猪149头,并按照畜牧局要求建设了一个50立方米的化粪池,做到定期消毒及清洗圈舍,产生的猪粪经过化粪池发酵后用于田地施肥。

属实

南芬区工作协调组要求养猪场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猪舍清洁,粪便污水必须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禁止外排,减少气味对周边的影响。

12

X210000201811150115

峪明路铁路小区附近午夜狂奔 CEO KTV常年噪声扰民。

本溪市

噪音

明山区午夜狂奔CEO KTV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峪明路铁路小区,主营业务为歌厅服务。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2018年11月18日21:53和22:03,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铁路小区居民楼二楼卧室(与KTV二楼包房一墙之隔)进行了监测,昼间监测值为40.1分贝,低于环境标准值(55分贝),夜间监测值为41.6分贝,低于环境标准值(45分贝)。居民楼卧室点位监测结果均达标。

基本属实

虽然噪声监测不超标,但仍会加强日常监管,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13

X210000201811150134

郭家办事处永安村后沟铁矿,非法采矿排渣,损坏40亩林地,数千棵林木,严重破坏环境。

本溪市

生态、土壤

未办结


未办结


14

X210000201811160007

一是本溪市水源地上游2公里处的玉晶玻璃厂污染严重,距离太子河河道不足50米,每天24小时排放烟尘,向地下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二是三合村的岭东,森林和植被破坏严重,露出1000多亩的黄沙。三是高官镇高官四野铁矿、炼铁厂、偏岭一矿等企业,废渣、烟尘、污水随意排放,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山体被挖,环境破坏严重。

本溪市

生态、水、大气、土壤

2018年11月17日,本溪县环保局、水务局、高官镇对玉晶玻璃厂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一是“玉晶玻璃厂大气污染、水污染问题”基本属实。经调阅该厂近年第三方监测数据、县环保局对地下观测井及太子河水质监测数据来看,该地区地下水、地表水、太子河玉晶段面水质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调阅2018年9月初和9月末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四条生产线的监测报告及近两个月大气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排放烟尘均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厂生活污水和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生产用水闭路循环,下游的老官砬子水源已于2018年8月19日关闭,水源保护区撤销;二是“三合村岭东植被破坏形成千亩秃山产生扬尘问题”基本属实。三合村岭东区域为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离线LOW-E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3年11月14日取得辽宁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辽林资许准字〔2013〕202号),占用林地面积16.8391公顷(252.5865亩),因此该部分林地为企业合法使用,现已依法变更为建设用地,不在林地管理范畴。由于施工未结束形成252亩秃山情况属实,但1000多亩的问题不属实。下一阶段,随着企业项目正常建设将彻底改变秃山现状。三是“高官镇高官四野铁矿、偏岭一矿等多家采矿厂或炼铁厂的废渣、烟尘、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基本属实。“尾矿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不属实。两家尾矿库各项安全设施都符合规范要求,不存在影响尾矿库安全运行的隐患。“采矿导致山体被挖的千疮百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属实。目前两家企业均在采矿区内正常生产,无新的破坏问题发生。

部分属实

1、是本溪县林业局于2014年对三合村岭东山林和植被遭到人为破坏问题涉及的三名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2015年,违法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破坏林地部分已由本溪玉晶玻璃公司恢复植被;2、对高官镇高官四野铁矿、偏岭一矿采矿导致山体被挖的千疮百孔,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问题,由高官镇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两家企业日常开采中破坏林地等生态资源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活动,一经发现,依法予以严肃处理。3、本溪县国土局将依据《本溪四野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本溪县偏岭第一铁选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企业进行修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