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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第31批)

来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市工作协调组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31批  2018年12月1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10000201812040028

举报人曾反映消防永安街塔东花园华联超市的风机和制冷机噪声扰民问题。在政府网站没有公示结果。

本溪市

噪音

华联超市消防店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水塔路96栋1层2号,经营面积约2000平方米,超市有空调外挂机4个,安装于超市正前门,对面无居民楼,且已停用近2个月。超市后门安装压缩机共7组,均置于超市负一层室内,负一层通风口对面为居民楼。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在政府网站没有公示结果问题不属实。此信访案件11月21日、12月5日,分别在本溪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基本属实

本溪市明山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23日对华联超市消防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53号),要求该单位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实现噪声达标排放。12月7日,本溪市明山区环保局再次到现场查看,该超市已将负一层压缩机从室内平台挪至地面,以减轻共振产生的噪声,同时将朝向居民楼的负一层通风口加装隔音罩。待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后,本溪市明山区环保局将再次进行噪声监测,确保其噪声达标排放。

2

D210000201812040044

彩屯彩兴路双花肉质加工厂门口废品收购站,焚烧电缆皮,烟尘异味扰民,且装卸过程中,噪音扰民。

本溪市

噪音、大气

经本溪市溪湖区政府现场核实,本溪市溪湖区彩屯街道办事处彩兴路双花肉质加工厂门口废品收购站为本溪市溪湖区永利废品收购站,该废品收购站约65平方,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但没有服务业局核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属无证经营。该收购点之前曾有过焚烧电缆及装卸过程中噪音扰民现象。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本溪市溪湖区服务业局已于11月15对本溪市溪湖区永利废品收购站下达了停业整改通知书。目前,本溪市溪湖区永利废品收购站处于停业整改中,待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后方可经营。本溪市溪湖区政府将加大日常检查,如发现违法经营及焚烧电缆皮现象将及时进行查处。

3

D210000201812040065

一是草河长镇佟堡村郑家大院一万姓养牛户将牛粪直排到河流内,流入关门山水库。二是在距离河边不足20米处一刘姓养鸡户和一孟姓养鹌鹑的,将养殖粪便排入河流内。

本溪市

经调查,一是投诉人所述的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佟堡村郑家大院万姓养牛户为万东青,现存栏牛共计20头,属散养,建有固定堆放场。但经现场调查时发现,该牛舍上方60米处有一露天牛圈,附近有一沟壑(不是河道)约为5米,雨季极易造成牛圈内粪便流至沟壑内。二是养鸡户刘明兆养殖期间每天对鸡舍进行清理,将鸡粪运送至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建设的永久性堆粪池中,之后在鸡舍院内进行晾晒,之后进行贩卖;养鹌鹑户孟庆龙每天对鹌鹑舍进行清理,将粪便运输至田边并扬土覆盖,后用还田。现场调查中未发现该2养殖户养殖粪便排入河流现象。

基本属实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掌镇政府责令佟堡村对该养殖户进行严格监管,一是对露天牛圈内堆积的牛粪进行立即清理,不准该养殖户再将牛粪堆积在临时露天牛圈里,必须堆放在堆粪池,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现牛圈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为避免该2养殖户造成环境隐患,属地镇政府责令佟堡村对该2养殖户进行时常督促,要对养殖户粪便清理工作经常提示,要求养殖户做到“日清日除”,严禁养殖户将粪便随意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4

D210000201812040076


小市镇陈英村包*光在村北沟沟口倾倒渣土占地7亩多,在八道河子填埋渣土占地3亩多,但林业局记录仅4亩多。举报人有证据,要求重新测量。

本溪市

其他污染、土壤

2018年12月4日,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国土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城建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水务局和小市镇政府到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陈英村进行现场调查,包*光在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陈英村北沟沟口处毁坏林木,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举报问题属实,通过调取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处罚卷宗,2012年5-6月间,时任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陈英村村委会主任包仁光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小草线公路施工方铁岭扬达公路工程公司在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陈英村北沟沟口倾倒修建公路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占地总面积11.25亩,其中林地面积3.6亩、非林业用地面7.65亩;包*光在陈英村八道河倒建筑垃圾,填埋沟塘,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实地调查,确认其占地总面积0.75亩,属于非林业用地,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属实,但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对举报要求重新测量问题,经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部门核定与调查结果一致。

基本属实

2014年7月15日,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对包仁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罚款4.8万元,并要求包仁光将渣土运走恢复至原始地面,2018年5月,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对包仁光擅自改变用途的3.6亩地进行了恢复治理,栽植云杉256株。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交通局于2019年9月前对八道河倒建筑垃圾,填埋沟塘进行覆土绿化。

5

X210000201812040011

辽宁中电投热电厂的粉煤灰委托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众杰建材公司没有综合利用处理粉煤灰的能力,将粉煤灰倾倒在赫地村煜鑫采石场的矿坑里,产生严重的粉尘污染。

本溪市

土壤

2018年11月21日,本溪市明山区环保局和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中电投热电厂将炉渣销售给本溪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众成公司拟在本溪市明山区赫地村二组建设粉煤灰、灰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已由本溪市明山区发展局备案(本明发改备字〔2018〕12号),企业正在办理规划和征地等前期手续。由于该公司目前还无生产加工能力,把从中电投公司购买的炉渣销售给了煜鑫采石场,堆存在采石场矿区内,存在一定扬尘问题。

属实

本溪市明山区环保局于2018年11月21日对众成公司和煜鑫采石场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45号、47号),要求煜鑫采石场立即对矿区堆存炉灰渣进行清运,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并于2018年11月27日对煜鑫采石场依法立案处罚(本明环立字〔2018〕007号),处罚款一万元。煜鑫采石场已于11月23日将场内堆存的炉灰渣全部转运完毕,全部运往抚顺众翔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