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四批
本溪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四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责任单位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X210000201812030141 | 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污染问题。(见附件) 附件中涉及我局内容:“五、本钢调研。1、本钢总厂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矿业扬尘影响大气质量,尾矿库离太子河过近,侵占河道,对太子河水质造成一定污染。2、本钢集团北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行为,料场毡盖不到位,对细河水质造成一定污染。”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5日,环境执法人员针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本钢总厂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矿业扬尘影响大气质量,尾矿库离太子河过近,侵占河道,对太子河水质造成一定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附件第32页第2张照片为本钢炼钢厂4#转炉烟气放散塔,图片为转炉吹炼时烟气放散瞬间点火状态。炼钢4#转炉于2004年投入使用,采用OG法进行除尘。操作中为控制火焰冶炼过程不烧损设备,在手动调整二文喉口开度时,由于操作时未能把控好,使喉口开度过大,导致一次烟气瞬间有轻微感官污染,该现象为偶发现象,大约持续30-40秒左右,最长不超过1分钟。针对该问题,本钢已制定整改计划:本钢炼钢厂4#转炉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改造。本钢集团公司已于2018年初下达了9000万元投资计划,炼钢厂已经组织完成方案设计、招标和订货工作,计划于2019年9月底完成。本钢炼钢厂还将进一步加强岗位培训,做好日常运行管理。回收作业区制定的转炉二文喉口操作标准,在生产实际操作中,因岗位工人技术水平不同,存在一定差异。作业区将加强岗位工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做好除尘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除尘系统除尘能力。 附件第33页第2张图片为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公司。该公司的矿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企业为避免矿渣流入太子河,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从平台边缘向采场内方向收回方式开采作业,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现象,该矿采取定时洒水措施进行抑尘,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继续加大洒水频次,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北营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对具备复垦条件的区域有计划的开展复垦工作,目前本钢集团已下达投资计划。 北营矿业公司选矿采用磁选工艺,产生的尾矿浆经管道送至尾矿库。该尾矿库1986年建成,库容1760万立方米,2016年取得本溪市环保局关于《本溪北营铁矿采选含尾矿库工程环保备案审查意见》(本环建备〔2016〕04号),尾矿库最近处(坝体)距离太子河直线距离在800米以上,尾矿沉淀后清水经沉淀池、回用泵房等设施回收全部输送至选矿车间,回用于磁选生产、循环利用。日常监察未发现尾矿及废水外排太子河。信访举报中“尾矿库离太子河过近,侵占河道,对太子河水质造成一定污染”不属实。 关于“本钢集团北营公司存在超标排放行为,料场毡盖不到位,对细河水质造成一定污染。”问题,基本属实。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建有50吨转炉4台,120吨转炉3台,并建有配套转炉一次除尘、二次除尘等环保设备。2018年12月5日,执法人员检查该单位设施运行台账和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未发现该厂有感官污染现象。但在2018年8月17日环境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北营炼钢厂2#转炉在生产过程中由于采取的精细化管理、集中收集处理措施不当,导致烟尘从厂房和一次除尘部位冒烟,存在污染环境问题,举报情况属实。2018年11月2日,本溪市环境监察局对该厂下达了《本溪市环境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本环罚字〔2018〕7号),处罚款9万元。要求企业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在2019年底前完成炼钢厂2#转炉一次除尘的升级改造,解决感官污染问题;待除尘升级改造完成前要稳定生产节奏,加强员工技能培训,认真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好精细化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粉尘和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厂料场占地面积17.7万平方米,储存量约为80-90万吨,皮带运输系统设有6台脉冲袋式除尘器,料场周围建有防风抑尘网,短期内无需运输、使用的物料实现了覆盖。符合《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审查意见》(本环建备〔2016〕07号)相关要求。2018年10月16日至17日,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本环监污字督〔2018〕071号)显示,该单位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于生产作业连续性决定料堆作业面无法实行全部苫盖,但本溪市环保局要求企业对除作业面外全部进行苫盖。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总厂动力厂建于2008年,采用混凝沉淀、除硬软化、过滤等工艺。北营公司生产废水全部由能源总厂动力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达标排放,外排口设有在线监控设施,已经与本溪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运行,监测数据正常上传,符合《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备案审查意见》(本环建备〔2016〕07号)相关要求。环保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单位设施运行台账,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控数据等相关材料,且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多次对该厂动力厂外排口取样检测,监测报告(本环监污字督〔2018〕017号、027号、058号、066-1号)显示,该厂动力厂外排口排放的水污染物浓度均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要求。 | 基本属实 | 1、本钢污染物超标排放整改情况:(1)本钢炼钢厂转炉一次除尘系统环保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4月开工,9月底竣工,解决了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2)北营炼钢厂实施一次除尘升级改造,2019年3月开工,7月竣工,解决了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 2、北营矿业公司整改情况:(1)北营矿业公司扬尘治理完成情况。北营矿业公司根据生产、运输实际情况,修改制定管理制度,日常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洒水抑尘作业,将扬尘污染降至最低。(2)北营矿业公司石灰石矿碎石治理完成情况。北营矿业公司石灰石矿属于露天开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从平台边缘向采场内部收回方式开采,避免矿渣流入太子河。现场碎石是历史遗留问题,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钢集团2020年下达投资计划,2020年4月由辽宁北方岩土环境有限公司完成施工方案,采取以边坡挂网方式实施治理,面积约25万㎡。2020年5月与辽宁北方公司签订合同,开展施工,2020年7月8日完成挂网工作。 3、料场苫盖整改情况:原料厂料场皮带运输系统设有6台脉冲袋式除尘器,料场周围建有防风抑尘网,对短期内无需运输、使用的物料实施苫盖。 | 无 | |
2 | D210000201811240081 | 兴安村的本钢废钢处17点以后加工、切割废钢材,排放的工业废气及类似于铁末子的粉尘扰民。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 本钢废钢厂主要工艺为废钢仓储、配送、加工。为满足废钢冬储需求,在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下,废钢厂实施短时间全天候切割加工模式。为保证最大程度的降低颗粒物排放,在加工前进行分类挑选,将废钢中的大件废钢送至本钢冶金渣公司进行加工,其他废钢送至机械加工间进行加工处理。由于采用的是火焰切割技术,在切割时会产生轻微粉尘污染。2018年11月27日,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厂厂界四周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各点位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 基本属实 | 1、新建一套800吨液压剪切机,通过冷加工的方式,解决大件废钢火焰切割所产生的烟尘排放,投资1461.5万元,2019年4月开工,9月建成投产。 2、按照废钢加工分类挑选的操作要求,将大件废钢送至冶金渣切割除尘罩内进行加工,剩余废钢统一送至机械加工间厂房内进行加工处理,降低了颗粒物的扩散。投资260万元建设布袋除尘设施,2020年4月开始施工,2020年7月15日竣工。 3、投资238万元新建开平卷机组,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15日竣工。 以上整改项目已全部建成。 | 无 |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5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44871530、44871553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