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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迅速落实交办件整改工作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8-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本溪满族自治县接到辖区内矿山企业破坏林地、砍伐树木这一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后,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布处理和整改情况,以整改实效回应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

  据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6日,接到该信访举报问题后,县林业局会同县国土局、清河城镇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发现与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在我市期间交办的投诉问题相一致。

  本溪富民矿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至2010年生产期间曾有过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木的行为。当时,市、县森林公安局及本溪县林业局先后6次对企业破坏林地毁林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共计处罚面积347亩。2013年12月,该企业停产并开展植被恢复。2014年,县监察局对清河城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据富民矿业留守负责人杨明介绍,企业自2013年停产以来,采取人工和自然恢复的措施,每年在县政府和林业局的指导下种植刺槐和紫刺槐等树木。截至今年10月,已投入资金近40余万元,共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面积348.3亩。同时,清河城镇政府对该企业实行领导干部包村制度,对企业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目前尚未出现新产生的破坏林地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