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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整改方案》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遇有中央最新环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即时召开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研究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市领导下基层调研的重要内容。县(区)、乡级党委政府每两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对市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2017年11月底前,组织成立本溪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蓝天、碧水、青山、沃土以及农村生态环境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着力加强和提高市级层面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每年至少两次就贯彻落实情况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督查,推动责任落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自2017年7月以来,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重大事项。2017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议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9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

  2018年9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本溪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调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19年10月1日,成立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2月23日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4月23日印发《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厅秘发〔2018〕22号)。2018年10月15日,召开市环委会第一次会议,部署近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三)我市建立了环保工作常态化督办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环保的各项决策部署纳入督查工作计划。2018年3月至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共对两县四区、高新区、市直部门开展不定期现场督查,有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