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在辽宁”专题频道
您的位置:首页 >专题>详细内容

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整改方案》第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五:本溪市政府无视水源地保护有关要求,于2011年起在老官砬子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设立传动装置产业园和玻璃制品产业园,先后引进19家玻璃、铸造等污染较重企业,其中12家为2013年之后引入,当地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均违法为其办理审批手续。

  二、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实现饮用水源地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三、整改措施

  (一)2017年9月底前,完成本溪(高官)玻璃制品及本溪(小市)传动装置两个产业园区撤销工作。

  (二)按照“引观(观音阁水库)入本”工程设计进度要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程,2018年6月实现竣工通水。

  (三)从现在开始,到“引观入本”工程实现通水前,对老官砬子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19家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环境监管,其中,限制生产7家、停产整治2家、关闭2家和重点监管8家,重点监管的8家企业实行一厂一策,2017年9月底前分别制定企业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对玉晶玻璃厂暂不予备案,同时,对该企业安排专人驻厂监管,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报告制度,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四)观音阁水源投入使用后,取消老官砬子水源。开展观音阁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和观音阁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实现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2017年8月7日,十五届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议定,按程序撤销本溪(小市)传动装置产业园和本溪(高官)玻璃制品产业园区。2017年10月10日,市政府下发了《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本溪(小市)传动装置产业园和本溪(高官)玻璃制品产业园的批复》(本政〔2017〕195号),撤销了老官砬子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两处工业园区。

  (二)2018年7月1日,引观入本工程实现通水后,我市加快推进老官砬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消工作,省政府于2018年9月19日注销老官砬子水源地取水许可证、关闭老官砬子水源地。

  (三)对两个工业园区内的19家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和企业生产现状,采取关闭整治、停产整顿、限制生产、加强监管等措施。其中,对本溪弘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限制生产;对本溪艺龙铁选厂、本溪丰泽铁选厂2家企业停产整治;对本溪福润兔业食品有限公司、本溪茂发家具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予以关闭;对本溪(龙宝)参茸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列为重点监管;重点监管的8家企业实行一厂一策,7家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演练。对本溪玉晶玻璃有限公司等部分重点企业实施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报告”制度。

  (四)为切实做好观音阁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2018年4月24日至28日,市环保局和市人大环资委赴北京密云区、安徽黄山市和浙江淳安县考察学习。学习和借鉴国内生态保护先进地区在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监管方面的先进做法和宝贵经验。5月,由市人大环资委、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共同组成联合考察组赴四川省眉山市和重庆市秀山县学习考察水源保护区立法及水源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我市按照2018年7月颁布实施的新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重新评估调整后的观音阁水库保护区范围。目前,《观音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并参照实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