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辽宁省《整改方案》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十六:第一轮督察指出,辽宁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解决群众环境诉求方面不愿作为,敷衍搪塞,导致一些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回头看”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举报问题依然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特别是第一轮督察时群众举报问题解决不到位,甚至出现反弹,群众反应强烈。第一轮督察交办的6991个群众举报问题,有1143个在“回头看”期间被群众投诉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经核实有416个属实(其中本溪22个)。
二、整改目标
群众举报问题基本解决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效排查和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督察信访问题办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入推进第一轮督察331件、督察“回头看”284件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跟踪,每个季度至少复查或回访10%,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未完成整改的,特别是对督察“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投诉整改不到位或出现反弹属实的22件群众举报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实行分类处置、台账式管理,认真研判群众诉求,逐一妥善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2017年第一轮督察331件和2018年督察“回头看”284件群众举报问题中,一般性群众举报问题,2019年底前整改到位;疑难群众举报问题,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2019年6月30日前,组织成立8个督查督办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每月对各县(区)和各单位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市督改办每月对各组督办情况进行汇总,并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四)及时将整改完成的群众举报问题通过市级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改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直至群众满意,杜绝反弹现象。
(五)进一步健全群众环境举报问题办理长效机制,畅通渠道,健全受理、办理、落实、反馈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有效排查和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督察信访问题办理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我市共615件群众投诉问题,其中2017年331件、2018年284件,已全部整改完成。
深入推进第一轮督察331件、督察“回头看”284件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各地区、各部门加强跟踪,以每个季度至少复查或回访10%的标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2019年6月以来,全市共复查回访案件463件次。
(三)市委、市政府成立8个环保督察督导工作组,自5月17日起,各督导组按照“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要求,采取明察与暗访的方式,每周深入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对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度,每月进行通报,每季度向市委报告。
(四)我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采取多种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型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正确引导舆论方向。设立了“一台一报一网”(即本溪电视台、本溪日报、本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工作专栏,定期报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公开典型案例及查处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接受群众监督。自2019年8月起,本溪市“一台一报一网”每周播发整改消息,本溪日报、本溪电视台共发稿31篇,省级媒体报道我市整改工作9次,增强了宣传报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五)进一步健全群众环境举报问题办理长效机制。2019年,我市共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环境问题747件次(同比去年966件次下降22.67%),其中来信395件(同比去年507件下降22.09%)、来访42批93人次(同比去年73批158人次下降42.46%)、12369举报平台310件(同比去年386件下降19.69%)。环境信访现场检查1125余人次,案件查处率100%,及时率100%,办结率99.5%以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