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整改方案》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十五: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
二、整改目标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2020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6月底,高新区完成北沙河清淤工程(督导单位:市水务局),10月底前完成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工程。对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区域,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方式处理。
(二)2019年底,南芬区完成下马塘引细入汤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20年10月底,完成南芬铸件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达标排放。
(三)2019年7月底,明山区完成卧龙污水厂维修并通水运行;2019年底前,建设完成高台子污水处理厂7公里管网工程量的45%,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建设牛心台地区污水管网工程。
(四)2020年10月底,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本钢污水处理厂和北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成建设南沙河污水截流工程4.5公里;完成建设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工程5.5公里。
(二)完成建设绿地山水城污水管网配套工程0.55公里;完成建设高台子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5.3公里。
(三)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本钢污水处理厂和北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建成投产。
(四)住建部门定期向各县区政府下发督导函,制定整改计划,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督导,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保障。目前,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96.8%、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99.5%,均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