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整改方案》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十七:由于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沈阳市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等5座污水处理厂长期“晒太阳”,43万吨/日处理能力长期闲置,导致全市每天超过27万吨污水直排环境,其中沈阳化工园区每天3万吨工业废水严重超标排放。
二、整改目标
每座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整改措施
住建部门定期向各县区政府下发督导函,制定整改计划,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督导,落实资金,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2020年10月底,完成南芬铸件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达标排放。加大对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三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并稳定运行,出水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溪县污水处理厂完成环保销号验收;桓仁县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南芬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并且投入正常运行。完成南芬铸件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使用。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