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辽宁省《整改方案》第五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五十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比较滞后。辽宁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采、冶炼生产历史较早,局部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二、整改目标
重金属污染突出的局部地区得到有效治理,并长期坚持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根据《本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土壤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适时更新;公布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和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加强全市涉重金属企业监管。
(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三)严格落实国家有色金属行业的准入(规范化)标准,结合我省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发展的实际,在铜、铝、铅、锌等四个行业做好企业的行业准入(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有色金属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污染防控能力。
(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铜冶炼、铅锌冶炼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工艺成熟、经济合理的技术和装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有色行业绿色发展。
(五)在2019年年底前,开展有色资源开采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提供有色资源开采企业清单。
(六)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行土地分类管理制度及用地准入制度,启动重点区域治理与修复工作。加强土地分类管理制度和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对列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名录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拟作为商业、住宅、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用地的,由相关部门先行组织环境调查或修复工作,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的,方可履行供地程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根据《本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土壤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及时更新;公布了土壤环境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和涉重金属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加强全市涉重金属企业监管。
(二)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本溪县完成套峪铅锌矿、刘家村铅锌选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工程。
(三)严格落实国家有色金属行业的准入(规范化)标准,结合我省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发展的实际,在铜、铝、铅、锌等四个行业做好企业的行业准入(规范化)管理工作,印发了《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转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有色金属企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有色金属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和污染防控能力。
(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铜冶炼、铅锌冶炼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印发了《本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信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推荐目录的通知》,鼓励企业采用工艺成熟、经济合理的技术和装备,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有色行业绿色发展。
(五)开展了有色资源开采企业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列出有色资源开采企业清单。
(六)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行土地分类管理制度及用地准入制度,启动重点区域治理与修复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辽宁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