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政办〔2022〕4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本溪市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本溪市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推动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消除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焚烧祭祀乱象,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工作任务
1.依法查处制造、销售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厂商,从源头堵塞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供应渠道。
2.全面清理整治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行为。
(二)工作目标
1.2022年清明节期间,违规制造、销售祭祀用品和城市内焚烧祭祀用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2022年底前,对违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商贩予以有效查处、取缔,城市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行为基本杜绝。
二、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从2022年起,将每年的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及农历小年前一周确定为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和禁止城市焚烧祭祀用品宣传周,为专项整治营造舆论氛围。
1.各县(区)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所有街道、社区按网格化划分,采取社区宣传栏、居民楼单元口张贴宣传单,街道、社区通道挂设宣传条幅、开设小广播,社区网格微信群发送宣传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生产、销售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在城市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属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违者将受行政处罚,提醒广大市民群众遵守法律规定。
2.住建部门按照属事原则,利用城市综合管理宣传车和其他适当方式,向广大市民、临街业户、流动商贩宣传禁止街面摆卖和在城市焚烧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政策规定。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事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向管辖的经营业户宣传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政策法规。
4.民政部门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文明办开展宣传、策划和实施,印制相关宣传文稿、标语供街道、社区借鉴使用,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二)强力推进,开展集中整治
在清明节(4月5日)、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寒衣节(农历十月初一)和春节等容易发生城市焚烧祭祀行为的特殊时段,提前一周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1.各县(区)按属地原则组织安排街道、社区人员,在夜间对辖区内城市道路、交通道口、背街小巷等容易发生焚烧祭祀用品行为的重点场所部位巡视看守,提示劝阻疑似人员勿烧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处置。
2.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能,开展城区巡察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摆卖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制止在城市街面焚烧祭祀用品行为。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能,依法查处制造、销售纸钱及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厂商。
4.公安部门负责调度安排警力,以适当方式配合执法行动,对拒不接受劝阻或抗拒行政执法者,采取必要的治安处理。
三、督导考评
(一)各县(区)、单位自评
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自评。自评报告在每次集中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检查考评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对各县(区)、各单位推进、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按照“好、较好、基本完成、差”4个等次综合作出考评结论。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考评
以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名义报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或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总体安排开展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首次将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开展的集中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在3月31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续每次集中行动方案于行动实施一周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担当协作。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是一项线面交叉结合的综合性工作。各县(区)、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配合意识,按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的方案,认真抓好落实,齐心协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预判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事件。
(四)建立长效机制。城市街面焚烧祭祀用品问题由来已久,情况复杂,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各县(区)不但要做到首战必胜,更要坚持打好持久战,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防止反弹回潮。要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主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倡导全市各类公墓开展公祭活动,敬献鲜花。
附件:本溪市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本溪市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方 颖 市政府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乃涛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许作鹏 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侯广宇 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杨 雨 平山区政府副区长
李润飞 明山区政府副区长
金庆丰 溪湖区政府副区长
王立男 南芬区政府副区长
黄代东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昕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广利 市住建局副局长
马立刚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本溪市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李乃涛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规范文明祭祀行为专项行动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