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7月份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大数据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按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及单位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且正常运行的30家政府网站和70个政务新媒体。
二、检查发现问题
7月15日,市政务公开办转发了市网信部门的通知(密件),要求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点信息开展排查清理,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本溪县、溪湖区、南芬区、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未按照市网信部门要求及时对相关重点信息进行彻底清理。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工作要求,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守内容安全底线,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持续健康稳定运行。被通报的县(区)和部门要认真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形成整改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日15时前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刘天宇 联系电话:18941450303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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