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8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8月份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按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通过对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且正常运行的30家政府网站和7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虽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但仍有部分单位网站存在错别字和表述错误的现象,鉴于省政府不通报的情况,此次我市亦不予点名通报。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工作要求,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持续健康、稳定运行。一是要继续梳理本地区、本部门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务必保证政府网站、辽宁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市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相关文件内容保持同步;二是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网站内容建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三审三校”制度,对文字、图片、链接等信息内容要全面审核、认真校对、先审后发,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安全可靠;三是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反馈的接收和整改工作,切实对邮箱中接收到的问题做到日清。
联系人:刘天宇 联系电话:18941450303
邮 箱:bxszwgkb@163.com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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