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0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10月份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检查的工作要求,10月份,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数据中心采取技术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辽政办公开〔2019〕15号),对在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且正常运行的全市30家政府网站和69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但有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存在错别字的现象。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不断强化信息发布审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完善政府网站机构职责、权责清单及政策解读栏目内容,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的信息发布及动态更新,推进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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