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9 17:31:02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不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本溪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709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550条,及时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136件。加强政策解读,坚持同起草、同审批、同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制度,扎实做好解读回应工作,同时通过技术手段,采用网上文件与材料关联模式,不断为群众查询及阅读政策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办理答复,不断提升答复文书的规范化水平。2022年,市政府办公室共通过网络平台和信函申请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32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2年,科学编制并印发《本溪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及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扎实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的“阳光三务”工作,制定印发《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定期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各县(区)基层单位开展工作调研及督导检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

  强化舆论引导,认真做好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对各类涉关信息开展排查清理,并及时统计上报;针对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开展常态化清理整合工作,部署各单位对无力维护的新媒体账号要有序关停整合,不断打造优质精品账号。同时,采取技术和人工抽验相结合模式,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按月编发《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截至目前,共计12期。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和完善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抓,各单位密切配合的方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建立培训机制,年内通过专家授课组织全市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培训人数达100余人次,有效地提升了各县(区)政府和各市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56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2

1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2

0

0

0

0

0

1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5

6

0

0

0

0

0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一是公开领域不够完善;二是公开的方式尚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大活动以及民生类政策领域的信息发布力度,丰富发布形式,提升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不断推进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本溪市被列为辽宁省村(居)务公开工作试点城市。三年来,在国家及省政府相关部门的调研指导下,紧紧围绕“市级统筹、基层落实、单点突破、平台支撑”的原则,立足本溪实际,创新打造村(居)务公开试点文化品牌,采用“1+3+N”的首创模式,强力打造强村富民“聚能环”,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同心圆”,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新模板”,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创新打造政务公开体验专区

  为全面落实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我办组织全市各县(区)的村(社区)创新打造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建立了“1大区3小区”服务模式。即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引领,实现政务公开专区与政务服务驿站的双向融合。同时,在此基础上创建了“办事咨询答复区、政府信息查询区、政务公开宣传区”3个功能区。一是建立办事咨询答复区。通过相关工作人员引导和帮助群众使用专区,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及样表,并帮助指导群众通过政府网站或办事现场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主动做好咨询答复及现场指导工作;二是建立政府信息查询区。依托各单位配备的电脑、自助查询触控一体机、政务公开展示架等,公开展示政府信息办事服务指南、省市人民政府公报等政府信息资料,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或政府公报自助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宣传区。通过LED宣传大屏、室内外公示栏、室内特色展示室、特色活页展示夹、社区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民惠民政策或本村(社区)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公开展示出来,持续做好宣传及公开工作。

  (二)聚焦工作重点,持续靶向发力

  以市纪委监委推行的“阳光三务”工作为发力点,持续开展好全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一是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结合市纪委监委印发的《村(社区)“阳光三务”公开基础目录》20余项具体内容,主动谋划,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先后召开工作会议30余次,会同三部门多次深入各县(区)的村(社区)开展实地调研检查,走访基层单位百余家,对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全面和不及时问题,给予了分类指导;二是针对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事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内容、时间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建立政务公开体验专区并按《本溪市村(居)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及时有效公开;三是开展精准督查。结合《目录》和“阳光三务”公开内容,以“专班”形式,多次牵头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深入各县(区)基层试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三)依托文化旅游,倡导特色“N+高质量发展”

  将村(居)务公开与乡村振兴建设等文化旅游相结合,不断倡导全市各村(社区)要突出定位、特色发展。本溪市桓仁县北沟村、溪湖区张其寨村以及南芬区甬子峪等村落是具有特色的经典文化旅游村,我办紧紧依托其公开文化旅游长廊或旅游文化站等旅游文化资源,并结合各地方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快手或抖音直播平台,以及室外公开展示栏、展示墙,公开宣传诸如历史文化、特色农家、绿色产业经济等相关旅游服务事项,将其打造成地方特色的“一村一品”旅游文化村,持续带动地方经济,切实引领乡村振兴产业不断向纵深发展。

  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在2021年底获得了全市市直机关“最佳服务成果”创建展示奖,在2022年10月,也作为我市选题正在创建“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同时该项工作也在本年度省政府工作会议上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一致好评。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责任彰显新担当。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将不断激发创造性,增强针对性,突出实践性,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创新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聚焦短板、补齐弱项,不断运用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有新意、有温度的新时期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品牌,切实为新本溪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另,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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