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6-28 成文日期: 2016-06-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16〕71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8 14:42:32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71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本溪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
  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8日






  本溪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8号)精神,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服务意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便民利民原则。明确标准和时限,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2.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规范化、制度化。
  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现办事过程公开透明、服务事项公示公开,确保办理流程可追溯、可核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坚持数据共享原则。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打破信息孤岛。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政府部门应当主动提供的服务事项,以及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出具各类辅助性的证明、盖章等服务事项,要全面进行梳理,形成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实施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应当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创业培训等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相关综合服务事项。
  (二)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规范”的原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对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对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互认获取相关信息的,办事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证明材料。对上级部门设定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逐级上报设定部门研究处理。探索“告知+承诺”服务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公示后,办事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三)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于公共服务事项,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表格下载、咨询渠道、办公时间和地址、监督途径等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并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编制办事指南时,要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
  (四)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加快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个窗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对于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事项,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理、主动服务、专人负责。
  (五)创新公共服务工作方式。积极推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将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事项及流程由“线下”整体复制到“线上”,推广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逐步构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六)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各级信息及基础数据库资源共享互认的机制和途径。依托“互联网+”,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各办事部门相互衔接,打破“信息孤岛”,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校验核对,做到“申请人一次提交,全程办理;部门一次采集、全程共享”,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七)强化公共服务监督问责。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执行情况、服务流程简化优化情况等,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坚决克服服务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效能评估和监督考核力度,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建立健全申请人评议制度、公众监督投诉机制,畅通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安排
  市政府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自查阶段。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梳理公共服务事项。2016年7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市编委办。没有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二)审核确认阶段。市编委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确认工作,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充分征求社会和基层意见。2016年9月底前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反馈各部门。各部门研究提出意见,经审核小组复核后,10月底前报市政府审定。对于经过复核的公共服务事项,各部门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
  (三)公布运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市政府各部门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在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于2016年10月底前报市编委办,并于2017年3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
  (二)突出重点,回应关切。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群众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重点针对群众困扰已久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尽快整改,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探索建立“群众点菜、政府端菜”机制,主动了解群众需求,在改进公共服务中汲取群众智慧,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三)协同推动,狠抓落实。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持续发力、整体推进。面向基层群众提供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附件:市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表.doc